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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项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应具备的条件

编辑:戴和圣 [发表时间]:2007-11-07 [来源]: [浏览次数]:


·知识与答疑·

 

申请单项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应具备的条件

 

在涉密系统的三种集成资质中,单项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但仅限承接所批准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单项业务,如:软件开发、综合布线、系统服务、系统咨询、屏蔽室建设、风险评估、工程监理、数据恢复、军工系统集成、保密安防监控等。申请单项资质的单位,由国家保密局进行审批。申请前,须经所在地省级保密局审查,符合资质的基本条件,并通过由国家保密局指定的资质评估机构的评估。

除应满足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见本刊第4期第47项)之外,申请单项资质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综合条件

(1)历史清楚,从事所申请的单项业务3年以上;(2)主业包含单项业务中的一种或多种,主业收入是单位收入的主要来源;(3)产权关系明晰,资本结构符合要求,注册资金危害到一定规模;(4)经济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5)员工和上级单位可靠、可信,近3年无违规和违法问题。

   

(1)近3年内完成所申请的单项业务数目3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2)近3年内每年至少完成1个单项项目,所完成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理且采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符合要求、配置合理、切实有效;(3)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工程质量等方面居国内同待业领先水平;(4)近3年内未出现过未通过验收的单项业务,未出现应由承建单位承担责任的重大系统故障;(5)单位人员和上级单位同意并支持接受保密管理,并愿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管理能力

(1)具备完善的单位内部制度和安全保密措施;(2)具有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和执行机制;(3)具有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够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4)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相关单项业务技术知识、保密技术知识和保密规章制度的培训机制和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5)具有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人员保密控制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技术能力

(1)主要负责人应具有4年以上从事信息技术领域管理工作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信息技术类高级职称且从一口气 申请单项业务技术工作不少于3年,能够从事单项业务管理工作的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人;(2)能够承担单项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少于10人;(3)在单项业务领域内的技术实力等居国内前列;(4)有专门从事单项业务的高级研发人员及相应的科研场地、设备等,并已建立完善的系统开发与测试体系。

 

(摘自《保密工作》2007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