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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编辑:戴和圣 [发表时间]:2007-08-14 [来源]: [浏览次数]:

 

1、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

6、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事项;

7、不在没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

8、不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递国家秘密;

9、不准擅自复制国家秘密;

10、不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物品,参观、游览和探亲访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