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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议题征集和准备工作的通知

编辑:孙静 [发表时间]:2019-09-0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会议效率和议事决策水平,规范会议议题征集和准备工作程序,经研究决定,现对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会议议题征集和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党委常委会工作职责和校长工作职责,以及“三重一大”职责分工和权限范围,对照《年度常规议题一览表》,牵头部门做好调研论证,认真准备相关会议材料,提前做好上会准备。

二、各部门需要另行提交会议研究决定的议题,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填写《议题征集表》,须提前1周报送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对议题进行汇总并初审后,报会议主持人审定。临时动议的议题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安排。

三、会议本着讲求实效的原则,决策性议题会前要充分调研、认真准备,有明确、具体的意见建议或可供选择的建议方案,会上以决策为主,不作过多讨论;议题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工作,提交部门须事先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会商;重要议题须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

四、议题确定后,提交议题部门须在会议召开前一周(每周五上午)将会议材料报送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汇总并初审后于每周五下午将会议材料送达各位校领导及有关人员。各位参会领导应在会前认真审阅有关材料,以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涉密议题会议材料,可在开会现场分发。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8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