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的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