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温馨提示

[发表时间]:2023-12-06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受理范围

(一)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学校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三)对学校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致谢和表扬。    

二、有关提醒    

1.鼓励提供真实信息,以便于信访事项办理完成后及时反馈。凡实名信访,我们优先办理,并按照信访工作管理规定,对信访人信息严格保密;    

2.敬请理性、客观地陈述信访事项,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辱骂、人身攻击;    

3.对于投诉、举报,请客观真实地提供相关细节信息(如时间、地点、部门、人员等),并附证明材料,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请勿恶意重复拨打热线电话、投递信件或故意谎报虚报相关事项。对恶意和违法信访行为,学校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